
我愛吃雞肉,記憶裡還沒上小學時,媽媽每次帶我上市場,會把我寄放在賣雞肉的阿姨攤位,阿姨不但賣生食,也賣熟食。每當市場上有養樂多經過時,阿姨就問我「阿你要不要吃布丁」、「阿你要不要吃多多」,我從來都是搖搖頭,阿姨只當我是靦腆,其實我心理面想的是「誰要吃布丁?我想吃雞腿啊!」
為了見識什麼是最好吃的雞肉,我和太太不遠千里到法國馮納斯(Vonnas),拜見傳說中的雞肉大師Georges Blanc,「叫雞不拉客」大師(我不太會翻譯法文名字),三顆星的大廚請出終極雞肉、法蘭西共和國國雞「布瑞斯雞」 (Poulet de Bresse)出來認識朋友,吃了後不禁讚嘆,難怪大師還是法國最佳侍酒師,酒不錯喝,雞肉我還是吃台灣的好了。
(這位叫雞不拉客大師是法國戰後新飲食運動Nouvelle cuisine的幾位代表性廚師中,唯一還健在的一位;廚神保羅伯古斯Paul Bocuse在2018年過世後,雞大師在法國美食地位之高已無人能及,面見雞大師對我們行業人來說,那是非常的榮幸,有機會再跟大家介紹法國新飲食運動。)
在大陸做餐飲時,偶爾會看到一種誤入大陸的台商,人在曹營心在漢,無論吃什麼東西,都要加一句「這和我們台灣的不能比」,說真的我自己本身不是這種人,唯有雞肉這件事沒的說,台灣雞肉就是比較好吃,大陸雞和我們台灣的不能比。
台灣雞肉可以大分成肉雞和土雞。
台灣人第一次到大陸肯德基,對於那小尺寸的炸雞,應該都會有被騙的感覺。台灣大量商用的雞排、炸雞都是白肉雞,標準上市是養35天左右、2公斤;而大陸大量商用的品種817,也是白肉雞改良,養38天,1到1.5公斤就上市,這數據符合我們實際看到的狀況,大陸雞起碼小台灣雞四分之一。
道理上白肉雞屬於國際產業鏈,兩岸的品種其實差不多,要說不一樣,應該是養殖業訂定的出品標準不一樣,當然還有消費者看不到的飼料、衛生和用藥程度不一樣。台灣的雞肉幾乎沒有出口,可以由自己的消費市場決定出品標準。另一個品質差異變數,就是進口雞肉到達消費者手上會反覆解凍冷凍問題;而大陸幅員廣大,冷鏈運送網難以全面遍布,也會產生解凍問題,相較起來台灣交通便捷,運送迅速,雞肉當然比較新鮮。
肉雞產業鏈,和一般工業在全世界做零件,最後集中組裝的模式剛好相反,肉雞是把成品拆卸成不同部件賣到全世界,就是李昌鈺博士在偵辦某速食店命案時說的「白人吃雞胸、中國人吃雞腿、墨西哥人吃雞翅」,一隻肉雞可能雞胸賣到北美,雞腿和雞腳賣到亞洲,雞翅賣到南美洲。
白肉雞生長快速,幾乎沒有運動(白肉雞自己就很不愛運動),所以不適合做蒸、煮的調理,裹粉炸和烤成桶仔雞還不錯。口味上雖沒有土雞堅實彈性,但是軟嫩多汁、價格又便宜也是優勢。
台灣土雞主要是紅羽肉雞和黑羽肉雞,其實也都是外來種,並非真正意義的原生種土雞。紅羽肉雞俗稱仿仔雞,肉質介於白肉雞和黑羽肉雞之間。養至14∼15週,約3.4公斤重,仿仔雞久煮不爛,用來燉湯是最適合的。黑羽肉雞俗稱放山雞,飼養11~13週,約2.4公斤重。個性好動,大部分採野放飼養,因黑羽肉雞運動量大、所以肉質結實,體型比較小。適合對於肉質要求高的料理法,比如白斬雞就是肉質的大考驗。
香港美食家蔡瀾說:「白切雞絕對不能全熟。全熟的肉就像是爛布,完全吃不出雞的香味;懂得吃雞的人,最享受那層皮。所謂的雞皮不肥不好吃,皮和肉之間有一層喱狀的膠汁最上乘。」白斬雞的學問就是悶煮法,水滾之後關火蓋上鍋蓋,用餘溫悶熟雞肉,這溫度能煮熟雞肉卻煮不進骨頭,所以好吃的白斬雞骨頭一定帶血,理想是眼睛看到血色但砧板上沒有血。這個做法的目的是避免雞肉的肉質變柴,尤其是雞胸肉如果以100度的沸騰煮法,煮出來一定太乾澀,「不柴」是我認為在台灣吃雞肉勝過法國布瑞斯雞的原因。
法國料理當中有一種低溫烹調法,又叫做舒肥法(Sous Vide),是將食材放進真空袋當中,以40到60度的水溫緩慢加熱烹煮,主要是能讓食材變的細嫩(tender)。某法國主廚教我這些的時候,我差點不小心翻他白眼,就是因為台灣料理白斬雞的悶煮法,雖沒有舒肥法的名堂,事實上一樣是以低溫烹調的原理達到食材細嫩的目的。
我們麵攤上的粉肝也是用悶煮法,低溫烹調做出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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